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o ns =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" /> 1.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用缩分、研磨等操作,将取得的原始颗粒肥料样品制备成供分析用的实验室样品。 本标准只适用于由化学方法制得的复合肥料或由氮肥、磷肥、钾肥为基础肥料经二次加工制成的复混肥料。 2.方法提要 通过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分成两个相等部分,借弃去部分样品和混合部分样品以将样品缩小至需要量,然后研磨至通过规定的筛孔,以获得均匀的、有代表性的、供分析用的实验室样品(通称试样)。 3.仪器 3.1格槽分样器:见下图; 格槽缩分器3.2研磨器或研钵;3.3孔径为500?m,1.00mm分样筛:带 底盘和筛盖。3.4搪瓷盘或铲子:其宽度应和缩分器(3.1)加料斗宽度 相等 4样品缩分 4.1格槽缩分器缩分将两只接受器分别放在缩分器两侧接受样品的位置, 将肥料样品平铺在搪瓷盘(或铲子)内,用两手置样品盘于缩分器加 料斗上方,尽可能靠近中心并成正交位置,缓缓地将肥料加入,使其形 成一层薄的物料流,颗粒肥料能垂直地、等量地落入所有的格槽中。注 意,一定要使肥料连续加入,否则样品将落在某一接受器中,以致得不 到等量的、均匀的、有代表性的样品。 弃去一只接受器中样品,将另 一接受器中样品返回缩分器缩分。重复此操作直至获得分析所需的样品 量(包括物理分析和化学分析)。 如需缩分的原始样品较少,则可将第 一次缩分所得的两只样品分别重新缩分至需要的样品量。若原始样品量 大于缩分器容量,则可将样品先分成若干等分,然后一份一份地按上述 操作进行缩分,丢弃一只接受器中的样品,将另一只接受器中的样品混 合再缩分。缩分操作应尽可能快,以免样品失水或吸湿。4.2四分法缩 分用铲子或油灰刀将肥料在清洁、干燥、光滑的表面上堆成一圆锥形, 压平锥顶,沿互成直角的二直径方向将肥料样品分成四等份,移去并弃 去对角部分,将留下部分混匀。重复操作直至获得所需的样品量。将缩 分后样品装入密封容器中密封,贴上标签,一部分作物理分析,一部分 经研磨后作化学分析。样品研磨将缩分样品用研磨器或研钵研磨至所 有样品都通过500?m孔径筛(对干湿肥料可通过1000?m孔径筛),研磨操 作要迅速,以免在研磨过程中失水或吸湿,并要防止样品过热。对易吸 湿样品应在干燥手套箱中进行。为使样品均匀,可将全部研磨后样品放 在可折卷的釉光纸片上或光滑油布片上,按不同方向慢慢滚动样品直到 充分混匀为止。将样品放入密闭的广口容器中,样品放入后,容器应留 有一定空间,密封,贴上标签并标明样品名称、取样日期、制样人姓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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